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2-7 09:23:46

一则小区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公告!

在四新,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不算一个容易的事情,留言板对此的投诉也很多,大部分业主认为,是街道或者社区故意刁难。下图是广电小区的一则公告,文末是官方给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求。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2-7 09:23:59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2-7 09:24:10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2-7 09:24:15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DUiaEVpfibCpNeDickMOXKk9wx2U8zWWRcTTEMN9NfR2CHJSJARicmFLQmSFozNnS9XwicKod28VRd1k3eVApFOeUFw/640?wx_fmt=png

自由的风 发表于 2020-12-7 09:24:19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次交付房屋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三)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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