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南部出让的土地收入,一半以上可能会用在西北部农村
看来,以后土地出让收入会大幅用在农村建设上了。昨天人力资源和***保障部网站上公布了一则土地出让收入使用优先支付农村振兴的意见,截图如下:土地出让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政府性基金,是我国仅次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来源,包括了为了支持***公用事业,而向公民、法人和******组织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特定资金。
比如电费里,电影票里就包含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当然这里面的大头还是土地出让收入,武汉的几个新城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都在90%左右(上海为80%左右,说明上海对土地的依赖度比武汉新城区低)下表为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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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年,黄陂区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望突破200亿,扣除成本和上交部分外,黄陂应该收入100多亿,有了这笔钱,黄陂明年可以大搞基础设施建设了。
黄陂南部人民翘首企盼!但按意见所说,南部将来很可能投入不了那么多资金用于城市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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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川的一个街头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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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意见里所说的,农村的地,卖的钱却基本上都用于城市建设,所以是时候需要增加对农村的投入了,今后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比例将提高到50%以上。
具体内容如下: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这些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取的资金用于农村哪里呢?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及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十几项。原则上,这些资金主要掌握在市县手上,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自主权。省级政府可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中统筹一定比例资金,在所辖各地区间进行调剂,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和财力薄弱县乡村振兴。换句话说,土地出让资金还是掌握在黄陂手中,只是5年后用于农村建设的必须超过50%,相信随着大笔资金投入农村建设中,黄陂的农村面貌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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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需要这样的公路03
但这并非没有问题。既然土地出让费用有一半以上要用于农村,对于某些城里街道来说,为了尽可能地把土地出让收入留在城里,很有可能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规避损失:
[*]低价,甚至无偿把土地出让给企业,反正土地出让金城里也剩下不了多少,还不如做人情引进企业,自己还能落点税收
[*]住宅用地,出让价格降很低,但提很多很多要求,比如要求开发商同时建学校、菜市场,修周边道路等;
这两种方法是变相的把钱留在城市建设中,小编估计这个Z策开始实施后,武汉的土地出让收入数字会逐年减少,不信的话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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