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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江新城管委会关于中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建设情况的说明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充分利用“中碳登”的集聚效应
自2017年5月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最终确定落户湖北以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省ZF的指导下,对承建注册登记系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精心的安排。截至目前,注册登记系统已基本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并经过近2年全业务流程测试,700多个功能点优化,17个版本迭代更新,系统已经具备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接和支撑全国碳市场运行测试的条件。
一方面,我市密切配合国家、省做好“中碳登”落户武汉工作;另一方面,利用“中碳登”的集聚效应和碳金融中心的优势,推动碳金融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加大碳配额质押贷款、碳保险、低碳技术抵押贷款等创新金融服务,刺激传统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扩大湖北碳金融体系规模。积极对接丝路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投融资平台,争取设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有关部署,加快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投资机构落户武汉。
(二)主动参与全省碳金融创新工作
自2014年湖北碳市场启动以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湖北省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减排量现货交易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碳金融创新,先后推出了碳远期产品、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融资、碳配额托管、碳债券、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配额回购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
我市积极鼓励本市企业参与碳金融创新,盘活碳资产。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署规模达20亿元的全国最大碳债券意向合作协议;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签署3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协议;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与湖北金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1亿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协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碳排放权由武汉钢实中新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新绿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托管。
(三)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自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启动以来,我市依托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武汉大学,针对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的ZF官员、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第三方核查人员、财会律师等服务人员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在此基础上,支持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于2016年建设成为“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配合周边非试点省份开展能力建设活动,为吸引周边地区人才、成为全国碳金融中心奠定基础。随着湖北碳市场蓬勃发展,我市已吸引国内大部分低碳绿色发展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入驻,带动了我市绿色服务行业发展。
(四)不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我市自2014年加入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以来,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是共同举办了两届C40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二是两次荣获C40城市奖;三是多次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四是签署《期限2020倡议承诺函》,并参与C40气候行动规划项目等。
(五)积极筹建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
选址和园区规划方面,与长江新城、武昌区滨江商务区等进行多次洽谈,完成并完善了多版《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概念规划方案》《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产业规划方案》,目前已与长江新城达成合作意向,并完成战略合作协议的起草和拟定。下一步,实施机构将与新城及***有意向的区域加快谈判进度,尽快明确选址区位,与相关ZF签署协议;迅速组建产业园建设开发团队与产业园招商运营团队,成立园区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园区开发建设;针对目标低碳技术领域,整理目标企业名单及项目库,开展前期招商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媒介,宣传推广园区,针对园区重点引进的企业及机构进行前期接洽。
(六)碳交易服务中心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动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快速发展,目前,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碳交中心)在省ZF的指导下,对承建注册登记系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精心的安排,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一是已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具备了系统上线运行的条件;二是已规划光谷金融港、“碳汇大厦”、北京亦庄三个数据中心(主、副、灾备)和汉口银行机房(过渡数据中心)的场地,完成了数据中心设计方案和设备采购方案,随时可以启动招标建设;三是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核心技术团队为班底,组建了筹建工作专班,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已招聘到岗;四是完成了“中碳登”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设计工作。
(七)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为确保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前期重点从园区选址规划、产业导入等方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研究方面,已完成《充分利用中碳登落地带动湖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低碳产业研究》《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方案》等研究报告。园区招商方面,已完成《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招商运营公司组建方案》,梳理产业园招商政策,与落基山研究所、希尔环境等国内外绿色低碳企业、研究机构等意向合作方接洽,探讨建设及运营合作模式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将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积极协调推进湖北碳交易试点和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我市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编制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将推动绿色要素市场建设纳入“十四五”重点工作,设立工作目标,确保我市各部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在“十四五”期间共同推进。
二是做好“中碳登”落户工作。配合省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中碳登”配套服务工作,支持碳交易产业链延伸发展,鼓励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探索开发新业务,提升区域影响力,同时支持金融及类金融机构合法合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民间资本及各类投资基金进入市场,探索通过碳资产为企业融资,进一步盘活我市绿色资产,为武汉建成绿色金融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依托“中碳登”为融资源头,着力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金融支持。为了更好地带动武汉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设立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碳登”建设和推动湖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成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主要投向湖北碳市场建设、重点企业培育、ZF和***资本合作(PPP)项目、上市前基金(Pre-IPO)项目建设等,对接丝路基金、中国绿色发展基金、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等投融资平台;推广PPP模式,吸引、带动***资本和企业增加投入,共同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造血输血。
四是加快推进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按照“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的部署,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创新能力发展需求,为了吸引低碳技术需求及其催生的低碳产业落户武汉,增强我市低碳技术研发水平和转化能力,提升我市绿色低碳产业的内生动力和竞争力,在武汉长江新城打造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区。园区建成5年后,计划将吸引5个国际一流的低碳技术研发中心落户,吸引20个国家级及省级实验室入驻,储备绿色低碳技术达300余项,以点带面孵化和培育1000个低碳产业项目落户武汉,其中,经营收入超亿元企业达100余家,上市公司十余家,带动上下游形成一个超千亿级的绿色低碳高新技术产业链。
五是推进设立武汉市绿色金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参考***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运用互联网 “大数据+”技术建设集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认证于一体的武汉市绿色金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绿色信贷平台,通过银行信贷产品的标准化上架和企业融资需求的线上实时发布,实现产品自选和银企无缝对接;建立绿色投资平台,汇集我市内中小微企业和市内外投资机构,挖掘各阶段优质企业和项目入库,推动优秀项目与资本的对接;建立绿色认证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绿色贴标,通过对接环保行政处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等数据资源,实现认定评价的精准化、自动化、可视化。
六是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国际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的合作,积极争取我市主要领导担任全球SZ盟约顾问委员会委员一职,推动建设“一带一路”低碳大数据平台、“一带一路”低碳技术交易中心、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基地等国际合作平台,依托“一带一路”企业联盟筹备建设绿色产业联盟,积极承办国际碳市场高峰论坛、“一带一路”绿色产业峰会等活动,加快引进绿色低碳产业优质项目和企业。
七是加强人才保障。充分发挥“中碳登”的影响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回汉,持续释放“留汉创业就业”“资智回汉”等政策红利,发挥顶尖人才、关键人才创业引领作用;定期举办碳市场行业能力建设培训,加强碳市场人才建设,推动碳市场参与者持续再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碳市场相关教育能力建设。
我市将充分利用“中碳登”落户湖北武汉的历史性机遇,积极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做好“中碳登”落户配套服务工作,并依托该系统的建立落成,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产业体系,加强集群发展,发挥特色优势,强化创新驱动,形成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的产业集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产业发展的首要位置,精心培育和扶持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碳项目开发过程中的一系列相关产业加速集聚,为武汉打造成全国碳交易服务中心的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市绿色发展提供金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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